金融学(四年制本科、招文科类、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熟悉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具备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金融实务操作技能,能胜任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财政学、经济法、国际金融学、银行会计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投资银行学、中央银行学、金融英语、金融工程学等。并设有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等实践课程。毕业去向: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系统的金融学基本理论知识,较宽的专业基础知识,经过具体业务的实践教学、专业技能培训和毕业实习等阶段的锻炼,具有在金融及相关行业进行工作的实际能力。学生毕业后可到各类银行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金融监管部门、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贷款公司以及各类上市公司的证券部、财务部等部门从事金融业务经营、营销、管理等相关工作。也可考取公务员和到事业单位工作就职。资格证书:在校期间可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考试、银行业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考试、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