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能熟练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当代法学的发展现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法律实务工作基本技能,能在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从事基层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二、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本专业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不同层次法律人才的实际需要为宗旨,依托我校本部法学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的优势,把学生培养成德才兼备、具备基层法律工作综合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应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需的综合素养;2、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法律实务工作能力;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4、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三、主干学科与主干课程主干学科:法学。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