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为基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扎实的财政专业基本理论、实际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较高,且兼备一定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知识与能力的财政、税务等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二、专业特点及培养要求本专业依托我校本部经、管、法、文、理等多学科的有力支撑,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培养方针,在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强化社会实践环节,把学生培养成具有一定的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知识基础又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动脑、动手能力的财政、税务、财务专门人才。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练习,学生应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掌握经济学、财政学、法学及税收、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2、熟悉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制度及法律法规,具有处理财政税收业务、从事税务管理、税收筹划及财务管理的基本能力和运用财政税收知识为社会经济实践服务的能力;3、具有较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和学习交流的基本能力;5、熟练运用计算机,具有运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主干学科:经济学。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经济法、金融学、统计学、财政学、地方财政学、公债学、国家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中国税制、税务会计、企业纳税筹划、税收管理、国际税收、税务稽查学、会计学原理、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学、财务分析、资产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