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1、高中毕业生(普通高职) 2、中职毕业生(对口高职)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良好职业道德,熟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掌握必须的会计理论,具有较强的会计实践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主干课程:基于工作过程以及能力本位的专业岗位课程(涉及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税法及税务会计的学科教学内容的整合与重构);施工企业会计,商品流通企业会计等就业方向性课程;手工会计综合模拟实训、电算会计综合实训、会计岗位实训等校内实践教学课程。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会计中介机构从事会计、财务、审计、会计信息化等经济管理工作;专接本继续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