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采、写作、制作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学生。使学生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专业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系统、文化部门、企业、厂矿、影视公司、广告公司等从事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编导、策划、制作、撰稿、主持人、艺术摄影、音响设计、音响采编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文学、美学、法学、心理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掌握科学的、理性的,同时又具备批判与鉴赏艺术性的分析方法;3.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细节和捕捉社会发展走向的能力,以及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4.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规定;5.具备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6.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和技术发展动态;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8.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核心课程】普通话训练与节目主持、传播学概论、广播电视理论基础、电视节目策划、电视摄像、电视编辑、广播电视学、导演艺术、摄影艺术、美术基础、媒体伦理、电视作品评析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