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地质环境保护与灾害防治、环境污染控制、固体废物处理利用和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在地质环境保护、城镇环境治理与规划、水利、城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工矿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从事规划、勘查设计、施工、研究开发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数学、化学、工程力学、工程制图、微生物学、流体力学、环境地质学、环境工程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计算机技术及绘图、污染物监测和分析、工程设计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训练;掌握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水污染防治与水处理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的基本原理和设计方法;具有污染监测与分析、环境质量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给排水工程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和管理方面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主要专业课程:矿物岩石学、构造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基础、工程制图、环境微生物学、大学物理、物理实验、普通化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工程力学、数理方程、水力学、环境学导论、环境地学基础、土力学(含土质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