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专业1、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系统掌握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戏剧、电影、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2、专业特色——兼顾影视和舞台两个表演应用环境,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突出表演技能及艺术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掌握表演技巧的同时进一步掌握舞台(影视)语言交流特性及运用技巧,使其更具艺术表现力,为舞台上、话筒前以及更多领域的广泛运用打下一定的基础。3、专业主干课程——台词(1-4)、表演(1-6)、形体(1-4)、声乐(1-2)、播音主持基础、导演基础、视听语言等4、专业就业面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演出团体、群众文化艺术馆、教育教学辅导机构、文艺策划宣传机构、节目和礼仪策划等机构,从事人物表演、形象创作、专业辅导、影视广播剧配音、主持讲解等工作。5、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6、修业年限——标准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可控制在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