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备扎实的经济金融学基础,系统掌握投资学科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专业技能,通晓相关学科主要理论和方法,综合素质高、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投资策划、决策与管理能力,能够在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及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作的高素质的投资专门人才。二、专业特色与培养要求本专业特色是依托我校经、管、法的学科优势,融实物投资、金融投资和其他各类投资于一体,注重微观与宏观相结合、国内与国际相交叉,财经管理、法律和理工知识相渗透,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从事各类投资决策和管理能力的宽口径、复合型人才。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 系统掌握投资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处理金融投资、国际投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投资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能将投资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实践,具有较强的投资组织与决策能力和创新精神;2. 熟悉与投资学专业密切相关的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经济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国家投资领域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3. 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4.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强,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5. 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三、学制与学位学制:4年;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