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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法学
学科:法学        门类:法学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知识,通晓我国农业政策与法规,掌握法律工作的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强,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
毕业生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从事现代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管理、经济、人文等基本知识;
3.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4.了解法学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8.具有较强的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主要课程:合同法、婚姻继承法、农业法、房地产法、证券票据法、反垄断法律与经济、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社会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教学实习、综合实习、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等。
专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