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经济学 门类:经济学专业名称:金融学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生获得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金融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6.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组织管理能力;7.具有较强的英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主干课程:经济学主要课程: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公司财务、金融市场学、中央银行学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1、商业银行业务模拟实验;2、外汇、证券、期货交易模拟实验;3、金融类课程论文;4、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等。专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