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专科)招生类别:文理兼招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具有实际业务开拓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通过本专业系统教育,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既掌握金融与保险基础理论,又懂得金融、保险具体业务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计算机基础、基础会计学、管理学、经济统计学、国际金融、经济法、金融法规与合同、银行信贷业务、证券投资原理与实务、保险学概论、财产保险与实务、人身保险与实务、期货交易与实务、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学、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保险营销、金融市场营销等。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从事金融与保险具体业务或投资理财规划等方面的工作,也能在政府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与金融与保险相关的工作。本专业学制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