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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警察学院
法律事务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需要,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较强的司法工作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婚姻法学、形式逻辑、公司法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犯罪学、劳动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法律文书写作、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侦查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就业方向:各级法院、检察院、国家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党团组织、军队政治法制工作部门;海关、审计、监察、工商管理、财政、税务、交通稽查、金融、保险、内外贸易、新闻出版等行政执法部门及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公证及政法院校和法学研究、咨询、服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