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专业在全国同类专业中设置最早、规模最大、层次较高。1992年,该专业被批准为专科专业,并于次年招生;1998年,该专业以美术学的专业方向为名招收本科生;1999年,该专业被批准为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本科专业,同年,被批准为山东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1年,作为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招收了艺术管理方向硕士生。文化艺术管理,在艺术院校主要体现为艺术的管理,即对于音乐、美术、戏剧戏曲、舞蹈、艺术设计、电影、电视艺术、文学的观照,其中不仅包括对于艺术创制及其产业的研究与观照,同时也包括对于事业性质的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公共文化艺术、公益性文化艺术的观照。近年来,该专业积极、扎实地进行各个方面的建设工作,办学思想和专业理念均不断增强,在专业的整体建设上做出突出的成绩。该专业以艺术文化为主体,辐射社会文化,主要培养能在各级政府文化艺术管理部门、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等文化传播部门、音乐美术戏剧影视等艺术活动团体,以及群众文化、企业文化、文化产业、旅游文化等部门从事业务及管理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