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四年制)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具有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等领域的法学专业理论和法律制度,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学理论和法律规定处理各类实际法律事务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法律学史、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业、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就业去向:公安、检察院、法院、人大、行政热潮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律师事务所、公主处、仲裁、委员会、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其他与法律事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授予学位:法学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