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法学基本理论与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能,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的基本情况,熟悉我国法律及相关政策,具有较为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素养及运用法学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技能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接受法学思维方法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及管理事务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育的基本能力。主干学科: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制史、东南亚国家法律制度、民族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师公证制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计算机及网络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阳光司法庭审进校园、司法实训教学模拟系统运用、司法考试系统运用、案例分析系统运用、法律文书写作系统运用、法学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法学课程实践、法律部门实习、开设《审判实务》课程等。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以及企业相关法律部门从事法律工作,也可在教学、研究部门从事相关工作。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本专业限招文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