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信用管理基础理论和知识,掌握风险管理技能与方法,熟悉金融及信用法律法规,能够从事信用政策制定、资信调查、信用评级、风险控制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基础、统计学、经济法、管理学、计量经济学、信用管理学、信用经济学、资信评估学、信用风险管理、资产评估学、公司理财、中级财务会计、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金融市场学等。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政策性金融机构从事信用管理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征信调查及评估工作;在国家机关进行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工作等。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考取金融英语、银行从业、信用管理师等资格证书。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