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招生类别:艺术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音乐表演与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技能过硬,能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中小学或艺术培训学校从事音乐舞蹈表演、教学的应用型人才。注重培养学生在器乐、声乐、舞蹈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主要课程:声乐、 钢琴、 乐理、视唱练耳、舞蹈基础训练、艺术概论、传播学、大学英语、曲式作品与分析、中西音乐史、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舞蹈教学法等。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文艺表演团体从事专业演员工作,在各级教育部门从事艺术教育与普及工作,在各级群众文化馆站、工会、部队文化宣传部门等单位从事群众文艺活动的表演、策划、培训等工作。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