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高职专科)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与本专业领域相适应的文化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法律职业素质和法律职业能力,能熟练掌握起诉、代理、辩护、审判等法律应用、法律服务技能及相关法律制度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二、培养要求: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我国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及手写速记能力;较熟练的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操作技术。三、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商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中国法制史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