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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城市管理与监察
城市管理与监察 1.专业名称:城市管理与监察2.学历层次:高职高专3.学制类别:全日制三年,文科法律类4.培养目标:城市管理与监察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市政、道路、市容、环保、环卫、园林、绿化、水务、物业等方面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发展中出现的城市管理的需要。本专业是管理类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对象为应届职高、高中毕业生,学生通过三年学习,达到管理类大专学历水平,具有城市管理监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多方面综合的知识和城市环境管理的能力以及电脑、英语、机动车驾驶等多项职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