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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
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高职专科)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中小学等相关部门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创作的专门人才。二、培养要求:
1.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严格的专业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演唱(奏)能力和音乐创作能力;
2.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3.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4.具有演唱(奏)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
5.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主要课程:声乐、钢琴、舞蹈、器乐、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歌曲写作基础、小型乐队编配与演奏、中外音乐史、表演学、舞蹈编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