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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旅游管理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能全面发展,具有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高道德文化修养、良好外语能力,既有系统专业理论知识,又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旅游导游服务人员、饭店服务人员和旅游、饭店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及能够从事旅游行业和饭店行业的组织规划、经营管理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实用技能、就业能力,使学生成为具有高技能的专业人才。2、培养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敬岗爱业、遵纪守法。
(2)、掌握旅游专业、饭店专业的必要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教广的中外及本地区的历史、地理、民俗、文化艺术等方面的知识素质。
(3)、熟悉我国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有运用旅游科学理论解决旅游专业、饭店专业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5)、掌握一门外语,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
(6)、有自主学习的能力及健康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7)、可获导游资格、各类相关的饭店职业资格证书。
(8)、可从事旅游、饭店及相关行业的管理及实用性的工作。
3、修业年限及毕业条件
(1)、本教学计划和课设置适用于三年制学制
(2)、毕业条件:所修之课程均在合格以上(含实操及毕业综合考核) 4、主要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业务、导游基础、内蒙古民俗、内蒙古导游知识、中国旅游地理、旅游经济学、旅游心理学、旅游应用文写作、饭店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