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学制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具备现代经济、金融理论和业务知识,尤其是银行、证券、保险、投资、融资、结算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实践技能,较高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良好的创新精神,能在各类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公司财务部门和政府部门从事金融业务和管理工作以及金融教育、科研工作的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的应用性复合型金融专门人才。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能在各类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公司财务部门和政府部门从事金融业务和管理工作以及金融教育、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