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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
法学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具备法律思维,适宜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外事、外经、外贸管理等部门担任法律事务方面工作,特别适宜在法律服务机构担任律师、公证、金融、保险、外资等法律实务工作,具备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职业化法律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熟悉我国法律及法规,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与技术,了解跨学科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现实法律问题,具备较强的实际运用能力。
主干学科: 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