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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
会计学
业务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科的理论知识和能力,熟知国内外会计、财务、审计、金融、证券、税务等业务惯例,完成会计师基本训练,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计实务以及相关教学、科研方面的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了解WTO的基本规则,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