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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
金融工程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各类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非金融类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理财、投融资、风险管理等工作;具有较系统的金融工程和金融管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熟悉金融法规和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金融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解决金融实务问题的能力;具有高度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金融工程和金融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理财、投融资、以及风险管理方法与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设计、开发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金融实务问题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金融学、金融工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