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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官学院
法学
法学专业
教学管理学院 法学院
培养目标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人文素质,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司法实务工作基本技能,了解当代法学的发展现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主干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就业方向  本专业适合在各级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有关法律事务工作,也适合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执行性、管理性、咨询性和法律顾问工作,也可到有关科研和院校从事相关的法律教学、科研工作。
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