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学管理学院 治安管理学院培养目标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围绕公共事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人文素质,全面系统地掌握现代管理基础理论知识、技术与方法,了解国家有关公共事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掌握具有较强的的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实践能力,适应社会形势发展需要,能够在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等从事公共事业管理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管理人才。主干课程 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档案管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法学概论、公共政策、公共关系学、管理心理学、毒品预防、禁毒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机关从事管理工作,可通过社会招聘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还可继续攻读公共管理硕士或相关专业研究生。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