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教学科研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主干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另设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法律咨询、观摩审判、模拟审判、专业实习等。就业方向:在法院、检察院、人大、政协以及公安司法、监察等政府部门从事政法工作;在工商、税务、商检、国土、房地产、经贸、海关以及各类公司、企业、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法律翻译工作、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法律教育及法律研究工作。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