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 建筑学学士)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具有较宽的基础知识面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现代建筑设计理论与创造能力,从事建筑设计及城市群体规划设计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建筑师。二、专业内容在校期间系统学习各类建筑设计原理和方法、建筑群体规划设计的原理和方法、城市局部的详细规划设计、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建筑材料、建筑经济与施工、建筑设备、中外建筑史、城市发展史以及有关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三、课程设置①主要课程哲学、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体育、外语、高等数学、法律基础、软件基础(CAAD)、画几及阴影透视、美术、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工程经济、建筑法规、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外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史、建筑概论、建筑初步、形态构成、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规划与设计原理、园林景观与庭院设计及各种空间类型的建筑设计课和相关的选修课等。②实践环节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素描实习、色彩实习、外埠实习、模型制作、设计实践、古建测绘、建筑师业务实践、毕业实习。四、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建筑设计(研究)院,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大专院校建筑学院(系)或建筑科研部门,可从事建筑设计、规划布局、建筑造型、结构造型、室内外空间环境设计、建筑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