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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
法学
法学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能在国家机关,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或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法学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