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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主持以及摄影、音响、撰稿、编剧、广告、社教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培养规格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2. 掌握广播电视编导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3. 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和捕捉社会发展走向的能力,以及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4. 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5. 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和技术发展动态;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7. 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至少达到学校规定的英语水平。8. 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9. 具备健康的身心和健康的体魄。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学分学年制,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最低毕业学分:158授予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