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公共行政管理)(学制四年 管理学学士)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化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单位和政府、企业的有关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专业内容主要学习公共事业管理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工作所必须拥有的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三、课程设置① 主要课程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比较政治制度、西方经济学、管理经济学、公共关系、公共财务、管理定量分析、应用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文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社会学。② 主要实践环节主要有认识实习和毕业实习,实践环节包括参观见习、社会调查、专题报告、学术研讨等多种形式以及社区服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在相关单位进行实习等。四、毕业主要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从事管理工作,也可到有关单位从事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