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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
社会工作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具备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和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具备在党政机关、社会保障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社会福利和服务机构、以及社区等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社会评估与操作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 业务培养要求
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想,学习和掌握开展社会工作的技能与方法,具备进行社会调查研究、理论分析、社会工作服务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准确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掌握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合理完善的职业知识结构。
2.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善于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帮助困难群体走出困境,从事正常生活并获得发展。
3.熟练掌握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和技能,掌握社会统计方法。
4.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和社会工作研究影响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能力。
5.善于了解国情,正确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论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应用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以及较强的管理、协调与人际沟通能力。
三、 主干学科
社会学
四、 主要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公共关系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概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心理咨询、社会福利思想、社会政策、社会保障概论、社会工作行政等。
五、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入学教育及军训、公益劳动、课程试验、课程设计、专业社会调查与专业见习、项目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六、 学制与学位
标准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七、 课程结构比例
课程性质
课程类别
应修学分
比例(%)
必修
必修课
108
59.3
实践环节
43
23,6
选修
选修课
31
17.1
总合计
182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