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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
金融学
本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能系统地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国内外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法规,了解我国金融管理政策,具有现代经济、管理、信息技术、财务分析及数理分析等综合素养,能运用数量技术分析方法进行投资、风险规避及融资研究,并能适应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主要课程设置:宏微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保险学、金融市场学、投资经济学、商业银行学、国际金融学、中央银行学、会计学、金融统计学、金融工程、金融风险管理、证券分析、公司金融、股份制理论与实务等。
本专业就业方向: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股份公司的投资部门、行政管理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