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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
音乐学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及教学实践等,一般每学期   安排1周~2周。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类)  培养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干学科、修业年限、授予学位同上。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教育实习、见习、教育调查、社会调查或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15周~2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