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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一、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信息科学技术及产业的发展要求,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创业能力;具备物理电子、光电子与微波领域内宽厚理论基础、实验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在该领域内从事各种光电子、光信息传输、微波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设计制造、运营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二、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物理、光电子、电磁场等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的信息电子实验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要求具有较广泛的自然科学知识及较扎实的数理基础;英语听、说、读、写全面发展,能用英语获得本专业的原始信息;具有光电子技术、光信息传输、微波通信技术和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和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较好的人文素质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2.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必须的较宽的技术基础理论;3.具有光电子、光信息传输、微波技术与系统的设计应用能力; 4.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实验能力,计算机辅助设计和测试能力以及工程实践能力;5.了解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干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主要课程: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信号与系统分析、C语言程序设计、电磁场、光电子学、固体电子学、现代光电信息处理、RF电路及CAD设计、光信息传输与通信、微波通信技术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金工实习、电装电调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一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少于48.5周。主要专业实验:电子电路实验、微机实验、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实验、数字系统与逻辑设计实验、光电子与光通信实验等。四、毕业合格标准1.符合德育培养目标要求。
2.学生最低毕业学分为203学分。包括:所有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文化素质教育、军训、公益劳动等。3.符合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标准修业期限:四年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六、学生就业本专业学科特色突出,毕业生为国家急需人才,就业面广。毕业生主要到电子信息及通信领域企业、公司、研究所、部队、高校等单位从事各种光电子、光信息传输、微波等方面的研究、设计和技术引进、技术开发应用和管理等工作,亦可报考我校及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