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具备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和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应用能力的高级技术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到政府部门、科研单位、教育部门、公司等单位从事电子信息类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相关的设计、科研开发、应用研究、技术支持、运行管理及教育等方面工作。二、培养要求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的基础理论、电子信息系统组成的原理与设计、信息处理、计算机相关技术等方法。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扎实的数理基础,有一定的人文科学方面的知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系统掌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和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涵盖众多领域内的电路与系统的设计与应用能力并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3.具有一定的技术设计、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为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电路与信号实验、数字系统与逻辑设计实验、单片机应用实验、DSP实验等。主干学科:电子信息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主要课程:电路分析基础、信号与系统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信号处理、通信原理、DSP原理与应用、微弱信号检测技术、计算机网络。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电子认知实习、机械工程训练、电子工程实习、综合实验、生产实习、工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四、毕业合格标准1.符合德育培养目标要求;2.学生最低毕业学分为203学分,课内教育195学分,课外教育8学分。包括:必修、限选、任选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实践环节以及军训、公益劳动和兴趣学分等;3.符合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标准修业期限:四年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