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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国家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室内环境设备及建筑公共设施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及国民经济各部门所需的特殊环境的研究开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能力,能在设计研究院、建筑工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的科研、生产、教学等单位从事技术、经营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物理环境和环境控制系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建筑设备系统的设计、调试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并初步具备这方面的工作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必需的技术基础理论知识,主要应包括:传热与传质、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工程热力学、计算机、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建筑环境学等;2.较系统地掌握建筑环境工程、建筑设备工程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并了解本专业领域的现状与发展趋势;3.具有一定的室内环境及设备系统测试、调试及运行管理的能力;4.初步掌握室内环境及设备系统的设计方法;5.具有较好的自然科学基础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6.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及协作精神和自学能力。
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与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干学科:土木工程主要课程: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建筑环境学、电子技术、空气调节用制冷技术、微机原理及应用、空气调节、供热与锅炉、建筑电气技术、单片机原理及应用等。主要实践教学性环节: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建筑绘图、金工实习、空气调节用制冷技术课程设计、空气调节课程设计、微机综合实践课程设计、生产实习与毕业设计等。主要专业实验:流体力学实验、工程热力学实验、传热学实验、空气调节实验、空气调节用制冷技术实验、建筑电气技术实验。
四、毕业合格标准1.符合德育培养要求。2.学生最低毕业学分为198分。包括所有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文化素质教育、军训、公益劳动等。
3.符合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标准修业期限:四年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