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建设需要,本专业培养具有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与基本知识,具备熟练地分析和解决财务管理问题的基本技能,能在各类工商企业、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事业单位和政府管理部门从事投融资规划、资金运作、资产评估与成本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二、培养要求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基本原则组织教学,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财务、会计和金融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接受财务、会计和金融管理方法、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财务与金融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掌握财务、金融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以及分析和解决财务、金融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4、熟悉我国有关财务、金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5、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6、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干学科:工商管理主要课程:大学英语、微观经济学、管理学、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统计学、财务管理基础、金融学、成本管理会计、中级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分析、金融工程学、证券投资学、财务软件应用、资产评估学、高级财务管理。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机械工程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一般要求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30周。四、毕业合格标准1、符合德育培养目标要求。2、学生最低毕业学分为198.5学分。其中,课内教育:理论教学为150.5学分,实践教学为40学分(包括:所有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各类实习);课外教育8学分(包括:入学教育及国防教育、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研活动、技能训练、文体实践活动等)。3、符合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标准修业期限:四年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