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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策划、时装研究和服装表演方向,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表演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掌握服装企业、服装市场的基本运作知识,以及把握时尚潮流并进行流行预测的基本方法,能在服装艺术设计领域、应用研究型领域、艺术设计机构及模特表演机构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表演编导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能执行我国社会主义文艺方针政策,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能够理解服装与服饰设计的概念、掌握设计方法和服装表演技巧。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较强的审美能力;2、掌握扎实的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3、掌握服装款式、结构、服饰配件设计及成衣制作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能,掌握服装美术知识、服装画、服装色彩、图案设计、服饰手工艺、摄影等一些与服装设计相关的基础知识及操作能力,具备从设计构思到成衣制作的独立实践能力,具备在本专业领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从事服装广告设计、商品展示设计、服装展示与表演的能力,并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进行服装辅助设计;5、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竞争和团队合作能力;6、了解国内外艺术设计的发展动态,了解服装学科和国内外服装行业的发展动态;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流行趋势、行业标准等专业信息的获取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三、主要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干学科:艺术学、设计学、美学、表演学。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三大构成、专业摄影、中外服装简史、服装画技法、服装设计Ⅰ、Ⅱ、服装创意设计、服饰品设计、服饰手工艺、服饰图案设计、服装材料学、服装结构设计、立体裁剪、展示设计、广告营销学、服装表演、服装表演策划与编导、形象设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室外写生实习、服装工艺Ⅰ、Ⅱ、Ⅲ、Ⅳ、计算机应用、民族服装艺术考察、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一般要求实践教学环节不少于41周。四、毕业合格标准1. 符合德育培养目标要求。2. 学生最低毕业学分为198学分,包括:1、课内教育中的理论教学及实践教学,2、课外教育的入学教育及国防教育、社会实践及兴趣学分等。
3. 符合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标准修业期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