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制 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机械原理和轮机系统等方面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船舶建造、船舶动力装置设计和海洋运输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船舶动力装置设计、船机修造、监造、检验、轮机操纵、经营及机务管理和教学等工作,并符合“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78/95公约)和我国海船船员适任标准的要求,基本具备甲类船舶三管轮任职资格的高级技术人才。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船舶修造、检验、海洋运输、相关高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船舶动力装置设计制造、维护修理、应用研究、经营管理、机务管理、轮机管理和教学等方面的工作。本专业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