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电子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具备在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执教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具备从事电子信息技术类工作的能力,在电子信息技术领域内,从事教学和科研的‘一体化’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光电子学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相关的信息电子实验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各种光电子材料、工艺、器件及系统的设计、研究与开发工作及教学工作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毕业生应获得以下知识和能力:1.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2.具有一定的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知识、技术和技能;具有解决社会、生产实践问题的能力;3.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写及阅读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4.实行双证书制,获得一项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相应工种的高级工技能训练;5.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从事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教育教学的能力;6.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能力。三、主要专业课程:光电器件与技术、平板显示与驱动技术、有机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光信息处理、光纤传感技术、光网技术等。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职业技能训练、课程设计、微格教学、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并实施大学生创新培养计划,开展设计、实践活动等。五、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