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扎实的法学专业基本功,富有法治思想和尚法精神,系统地掌握宪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以及国际法等领域的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定,及时了解国内立法信息,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善于思辨,能够比较全面的分析法律问题,比较熟练地处理法律事务,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主要课程: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