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 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较系统的环境科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具备初步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到环境管理部门、环境咨询部门、农业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监测、环境评价、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环境学导论、环境化学、环境微生物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生态学、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学、仪器分析、清洁生产与生态修复、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土壤植物营养分析、农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学、环境统计学、环境信息系统等。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可授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