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应用技术能力,掌握电子信息系统分析、综合设计的基本技能,熟悉计算机在信息获取、信息控制、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中的应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在信息科学、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领域和行政部门从事教学、科技开发、产品设计,生产技术或管理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二、人才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技术,受到科学实验和科学思维的训练,具有本学科及跨学科的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知识和能力:1.掌握数学、物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并熟练掌握一门外语;2.掌握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4.熟悉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政策及国内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5.了解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状;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技术设计,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7.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8.了解体育的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的合格标准。三、主干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主要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电路分析、计算机基础、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电磁场与电磁波、 通信原理、电子设计自动化、算法与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技术、信号检测与处理等。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调查、课程实验、计算机上机、电子技术课程设计、电子系统设计、电子工艺实习、工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六、主要专业实验电子技术实验、信号与系统实验、微机原理实验、数字信号处理实验、数据结构实验、计算机网络实验等。七、修业年限及毕业最低修读学分标准学制四年,弹性学制三至六年,毕业最低修读学分166分。八、授予学位:按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九、相近专业微电子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