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专业(师范) 学制:四年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心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专业素养,能在中小学、大学、科研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符合条件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与教育统计、心理测量、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变态心理学、认知心理学、人格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学史、民族心理学、咨询心理学等。就业方向: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心理教育、心理咨询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