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育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要求毕业生掌握音乐表演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有较高的演唱演奏能力,要求毕业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一定数量的中外优秀音乐作品及作曲家;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有演绎不同风格及体裁的音乐作品的能力;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掌握文献、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及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 本专业主要专业方向有声乐、钢琴、舞蹈、器乐、音乐剧。主要课程有:表演课、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曲式与作品分析、和声学、重奏(唱)、合奏(唱)等。主要教学实践环节有艺术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 本专业毕业生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