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文艺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汉语言文学知识,能在中学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和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者。二、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教育及教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思想品德;2.具有正确的文艺观点、语言文字观点和坚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并具有处理古今语言文字材料的能力、解读和分析古今文学作品的能力、写作能力和设计实施语文教学的能力;3.了解汉语言文学学科的新发展,并能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需要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在将新知识引入语文教学的实践的过程中,富有创新精神;4.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各学科学术发展的历史,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具有一定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素养。掌握资料收集、文献普查、社会调查、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5.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汉语言文学教学基本理论、及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6.有良好的汉语口语和书面语表达能力,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甲以上水平;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达到我校规定的外语四级水平,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基础,能够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7.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一定的军事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军事训练标准。三、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四、专业主干课程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外国文学。五、学位授予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