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马克思主义素养,具备哲学、法学、政治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理论知识,思想作风朴实、专业基础厚实、实践能力扎实、适应能力较强的中学教师,以及在其它中等学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二、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要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教学技能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基本技能训练,具备从事思想政治课教学与科学研究以及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本专业学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1.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法学、政治学与管理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2.掌握马克思主义关于正确分析社会问题和思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一般问题的初步能力;3.了解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与法规;4.掌握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文献检索、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5.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精神。6.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普通话水平达标,具备教师的基本素养、基本技能。7.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基础,能够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三、主干学科政治学、哲学、法学。四、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政治学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伦理学原理、法学概论、社会学原理、管理学原理、中学思想政治教学论。五、学位授予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