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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
美术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美术教育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中学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美术基础与创作的基本训练和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具备良好的美术教师素养与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一)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规和政策,热爱美术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文化素质:具有人文精神和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文化视野开阔,具有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的使命感,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和善于探究的学习态度。
3.专业素质:掌握绘画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二)能力结构要求:
1.获取知识能力: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应用知识能力:具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能较熟练地掌握绘画的基本技能,了解中外绘画史和现、当代中外美术发展的状况,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较强的创作能力;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3.创新能力:获得一定的创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获得美术鉴赏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美术教育活动的能力。
(三)知识结构要求
1.工具性知识: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的基本方法,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般的听、说、读、写基础;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应用能力;
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获得思想道德、政治、法学、心理学、艺术管理与策划等方面的知识;
3.专业知识:理解并掌握绘画专业的科学基础知识和专业方向知识。
三、主干学科
艺术学、教育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
艺术美学、美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外国美术史及作品鉴赏、当代中国民族民间美术、当代美术作品创作与批评、教育学、心理学、美术教学论、基础素描、基础色彩、中国画、油画、版画、书法与篆刻、设计与应用基础。
五、学位授予
艺术学学士学位。